三友联众(30093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而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 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罚制 度。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 释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第 1 页 共 5 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