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3009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三)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 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各所属子公司出 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 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