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3009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时,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 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露主体, 更具有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传播有关信息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