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30093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包括: 1. 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2.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3.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第 1页 共 5页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 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