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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矿集团(001360) -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豁免、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