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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泊 尔(002032)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suporsupor(SZ:002032)2025-10-23 11:03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之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苏泊尔")的委托,为其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提 供法律服务,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要求,就苏泊尔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本次 解除限售")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第一部分 引 言 一、律师声明的事项 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中 国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发表的法律意见,并不对非法律专业事项提供 意见。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苏泊尔已向本所律师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其向 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为真实、完整及有效,并无隐瞒、虚假和误导之处。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