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达因(000915)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一) 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提出公司战略发展的构想和中长期发 展战略建议,监控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的执行情况,组织审查、检讨公司 的战略发展方向,适时提出战略调整计划; (二) 对按《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 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