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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600963) -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yyfpyyfp(SH:600963)2025-10-24 08:3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 律顾问、总工程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 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