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智能(3001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二五年十月 1 / 7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 通报批评;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及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