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00269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并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的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合肥美亚光电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 双方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