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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维 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工作制度。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 沟通和联络,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交易所所 有问询;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 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四)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 和股东会的文件; (五)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制作会议记录 并签字; (六)负责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