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不设副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2 名。独立 董事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