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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2025 年 10 月)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讨论,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 负责对应当披露的且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