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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规章制度,未勤 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