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含电子印章)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合同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人事专用章、采购合同专用章、董事会印章等各种 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公司文书、往来函件、委托书、授权书、介绍信、 证明、银行业务材料、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需要加盖印章的文件资 料。 第四条 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必须要有有效的用印申请电子单,凡不符合本 制度管理规定的,一律不得用印。公司用印申请电子单由用印经办人发起,经 部门负责人、分管总监(或分子公司总经理)、印章管理员审批通过后,方为 有效。 第五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 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及以公司名 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