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业务的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 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及《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允 许的情况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购买或投资银行理 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资产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理 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