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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峰电子(301328) -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2025年10月)

(2025年10月)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维护本公司、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维峰电子(广东)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属于核心技 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可能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 资者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 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九条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