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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粮控股(000505) - 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 放、运用和管理,保证债券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南京粮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债券"是指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发行的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 有价证券,包括公开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等。本办法所 称"债券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债券募集资金运用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该 债券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实施主体应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