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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安娜(0023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FuannaFuanna(SZ:002327)2025-10-24 08:4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或 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 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