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60515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