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0020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熟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