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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北明(00015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CSBMCSBM(SZ:000158)2025-10-24 09:02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已经董事会九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经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执行董事会决议,并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经理层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可根据总经 理的委托行使职权,对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履行 《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