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000060)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一) 康达股发字 2025 第【0087】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 二十二、结论意见 148 | | ---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65527227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释 义 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序号 | 简称 | 指 | 全称(涵义) | | --- | --- | --- | --- | | | |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