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友股份(603707) - 健友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南 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 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 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 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 对上市、信息披露、停复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