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友股份(603707) - 健友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 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 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