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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600889) -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NCFCNCFC(SH:600889)2025-10-24 09:47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 足以下条件: (一)由三名董事构成; (二)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四)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 继续履行职责。 -2-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 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七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