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 建立健全公司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皖维高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 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 0 二五年十月 1 | 1 | ﯿ | 1 | | --- | --- | --- | | V | 1 | 1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 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