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皖维高新(600063) - 皖维高新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稿)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及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 理办法 二 0 二五年十月 1 第一条 为深化企业改革,规范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行为 和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效 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 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会议事规则》《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职权中部分事项的决定 权授予经理层。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应遵循审慎、科学、制衡与效 率兼顾的原则,凡属董事会法定职权的不得向经理层授权,合 理避免董事会职权同经理层职权交叉、冲突。 第四条 授权事项分为长期授权事项、临时授权事项及一 般授权事项。长期授权事项为本办法规定的授权事项,临时授 权事项由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向经理层授权,一般授 权事项是指董事会授予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