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002478)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 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