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00247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和《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 定本细则。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 书: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