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0024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 和报告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