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00247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人加强信息披露的工作,保证公司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公司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