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00247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 息 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常 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 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