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00247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为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经营、 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 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正在 策划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的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不当利益,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 他欺诈活动。离职后应当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