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30063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报告人对所报告信息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应报告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免于披露的范 1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 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 确 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 事长、经理层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