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00253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为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