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股份(603209) -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内 部审计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兴通海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 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 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 的可靠性。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1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