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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000753)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ZZDCZZDC(SZ:000753)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 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