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000753)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第一条 为确保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改 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加强媒体信息排查 落实维稳责 任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以及网络(包括股吧、 QQ群、微信群)、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对涉及本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