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0007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 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股份锁定、解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