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00075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独立监督和评价公 司及权属企业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 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 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具体准 则》等法律法规和《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 独立开展工作并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 能。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通过规范化审计监督,帮助 和指导公司及权属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 意见和建议,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提高经 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 内审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机构——审计部,公司分管领导 负责内审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规划制定、考核评价 及审计工作质量的检查与监督。 第五条 权属企业暂不设置内审机构和人员,统一接受 公司审计部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审计部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应当诚实、客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