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通过建立、健全股权激励的长效机制, 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以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 极性,激励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提高员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全体员工。本制度中所述股权激励特指: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各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骨干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如无特殊说明,本制度所述股权激励 计划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激 励方式。 第三条 股权激励的目的: (二)提升经营业绩; (三)约束和规范短期行为; (四)吸引、培育和留住优秀人才。 第四条 股权激励的基本原则 (一)聚焦价值创造。价值创造是价值分配(激励)的前提,价值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