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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