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000715)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生效)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裁的职责,提高公司运作效率, 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裁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四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辞职 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副总裁对总裁负责,协助总裁工作。 第六条 《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 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 总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三章 总裁的职权 1 第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