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6036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 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并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