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30157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3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4 | | 第六章 | 附则 5 |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美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 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