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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利达(301268)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铭利达 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根据《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 的人员; (三)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四)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未满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