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6880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1.1 为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 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 1 页 / 共 15 页 2.1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 设董事长一人,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2.2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