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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68808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ArcSoftArcSoft(SH:688088)2025-10-24 11:48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制度和程序,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提名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提名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或二分之一以 上的独立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 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