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00078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新集团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 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1 页 共 9 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 ...